重要变化:汽车零部件强制知识分享(CCC)计划
中国国家市场监管局(SAMR)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分享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(CNCA)发布了关于中国汽车零部件CCC方案现行实施细则的改革和调整的重要公告,该公布的公告包括两个与汽车零部件知识分享有关的附件。
一、截至2018年6月16日,附件1中的产品不再属于CCC计划,但可以转换为CQC知识分享或CCAP自愿知识分享计划。
此外,在2018年10月1日之后,附件2中的产品将根据供应商符合性声明(SDoC)计划采用新的符合CCC知识分享的途径,或者,制造商仍可选择保留其当前的附件2产品CCC知识分享流程。
目前属于CCC知识分享计划的未列入附件1或2的汽车零部件不会受到影响,并将继续进行已建立的CCC知识分享流程而不做任何更改。
1、以下汽车零部件受附件1或2的影响:
附件1
(1)号角
(2)制动软管
(3)油箱
(4)车辆防盗报警系统
附件2
(1)内饰
(2)门锁和固定器/铰链
二、截至2018年6月16日,附件1中的汽车零部件现在不属于CCC知识分享计划,不再被允许标记为CCC,虽然不再可能通过CCC知识分享,但仍需要对这些组件进行测试,作为自愿知识分享计划的一部分,或作为车辆知识分享测试的一部分,建议附件1中的组件制造商过渡到CQC或CCAP自愿知识分享,原因如下:
1、知识分享组件在车辆知识分享期间不需要额外测试;
2、限度地减少因中国本地市场监管而导致的潜在供应链问题;
3、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优势,可以在中国的某些省份获得知识分享;
从CCC到CQC或CCAP知识分享的转换可以在没有任何额外测试或代理成本的情况下执行,过渡只是一个文档过程。
三、如上所述,附件2中的汽车零部件仍然需要强制性的CCC知识分享,但现在可以选择供应商符合性声明(SDoC)计划或保留当前的CCC知识分享计划,新计划将限制知识分享机构在知识分享过程中的作用,主要是取消强制性的年度工厂检查,供应商自我知识分享过程包括以下条件:
(1)申请知识分享必须提交给指定的政府机构(待定);
(2)初的产品测试必须由CCC认可的实验室在中国进行;
(3)部件的修改或增加需要由指定的政府机构批准(待定);
(4)年度报告/自我检查报告必须提交给指定的政府机构(待定);
(5)目前中国提供的有关SDoC计划实施和过渡细节的信息仍在不断发展。我们希望在2018年10月之前获得更多详细信息,目前,附件2清单中的制造商必须遵循当前的CCC知识分享流程,但制造商生产附件1类型组件可以开始的自愿知识分享计划过渡。